圆瑛大师对祖国和佛教怀有满腔热爱之情,以生涯宣讲佛经、兴建佛寺、开展福利活动、悉心培养后继弟子等多种方式,全力奉献于此。

他九次下南洋,推动佛教与东南亚各国的民族文化相融合,为佛教在当地传播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,也为中华文化的传播和推广有着卓著的功勋和影响。此外,他多次为组织当地华人华侨募资赈济难民和筹款支援前线而行,展现了慈悲济世、捍卫祖国、无私奉献的家国责任。

“圆瑛老法师一生功行中,最值得我们学习的是他的爱国精神。”

圆瑛大师的高足、中国佛教协会第四、五、六届会长赵朴初大德,在追悼圆瑛大师时曾如是说。

1929年,圆瑛法师参与发起第一届全国佛教徒代表大会,商议成立中国佛教会,并被选为主席。当年他在福州向军人发表《国民应尽天职》的演讲,强调爱国是每个人的责任,没有人能够回避这种天然的职责。他引用了古语“国家兴亡,匹夫有责”,强调必须有爱国心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国民。

1937年,圆瑛大师号召全国佛教徒参加抗日工作,自任中国佛教会灾区救护团团长,组织僧侣救护队等机构。他不畏危险,被中外媒体誉为“英雄僧侣”、“战神之敌”。后前往南洋筹赈,启建祈祷世界和平息灾法会,呼吁侨亲关注支持祖国的抗日救国。

1938年6-7月应中国佛会之召回沪视察各收容所与佛教医院,深悉经费困难,圆瑛大师旋即再返南洋,为了兴办社会慈善事业和抗日救国,向东南亚各国侨亲筹募资金,倡导“一元钱救国”运动,赢得华侨华人热烈响应。

1942年6月,圆瑛大师在天津佛教居士林发表《和平与慈悲》演讲:“佛教流行,其隐显盛衰之迹,必视国体为转移”,指出“爱教,即所以爱国也”

1952年9月25日,圆瑛大师在北京广济寺的佛教座谈会上发表讲话《爱教必须爱国》,认为参加爱国主义的学习和运动是佛教弘法利生的一种方式,与佛陀遗教并无违背。他强调新中国是人民政权,凡是人民在做的事情,都是有益于人民的,佛教徒应该积极参与。

1953年,圆瑛法师因积劳成疾,在宁波天童寺圆寂,享年75岁。他的离世得到了海内外佛教界人士的广泛哀悼和纪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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